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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安排部署 总体指导工作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提出了在全国所有的工矿、商贸、交通、建筑施工等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的要求。
《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国发〔2010〕23号):全面开展安全达标。深入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实现达标的企业要依法暂扣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对整改逾期未达标的,地方政府要予以关闭。
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对当地企业实行严格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管理,组织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安全标准化分级考评评价,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并向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担保业等主管部门通报,作为企业信用评级的重要参考依据。
《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 》(安委办〔2008〕26号):高度重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合理规划产业安全发展布局,严格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经营许可,严格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继续关闭工艺落后、设备设施简陋、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 》(安委〔2011〕4号):在工矿商贸和交通运输行业(领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重点突出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等行业(领域)。其中,煤矿要在2011年底前,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要在2012年底前,非煤矿山和冶金、机械等工贸行业(领域)规模以上企业要在2013年底前,冶金、机械等工贸行业(领域)规模以下企业要在2015年前实现达标。
《关于深入开展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安委办〔2011〕18号)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的指导意见 》(安监管办字〔2004〕30号)
《关于加强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一〔2009〕 80号)
《关于深入持久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 (安监总煤行〔2009〕117号 )
《关于危化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 (安监总管三〔2010〕186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24号)
《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岗位达标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四〔2011〕82号)
《关于印发危化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3)
《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 ( 安监总管一〔2011〕104号)
《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细则》 ( 安监总管四〔2011〕128号)
《关于做好烟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12〕66号)
《关于全面推进全国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意见》(安监总管四〔 2013〕8号)
经核准公告达到国家规定等级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符合工伤保险费率下浮条件的,按规定下浮其工伤保险费率,对其缴纳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按有关政策规定给予支持。
将企业达标水平作为信贷信用等级评定的重要依据之一。支持鼓励金融信贷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优先提供信贷服务。对未按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或达不到最低达标等级要求的企业,要从严管理,严格控制贷款。对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不予贷款。
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申报国家和地方质量奖励、优秀品牌等资格和荣誉的,予以优先支持或推荐。对符合评选推荐条件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优先推荐其参加各地区、各行业及领域的先进单位(集体)等评选。对未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达不到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要求的企业,不予受理其申报国家和地方质量奖励、优秀品牌等资格和荣誉。
《关于印发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安全监管分类标准(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厅管四〔2014〕29号)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 》(安监总办〔2014〕49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沪安委办〔2009〕15号)
《上海市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通知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10〕35号)
《上海市关于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沪安委会〔2011〕4号)
《关于在本市工贸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沪安监管监一〔2011〕168号)
《上海市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管理工作实施办法》(沪安监管执法〔2011〕199号)
《上海市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实施办法》(沪安监管危化〔2011〕222号)
《关于印发上海市安全生产标准化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的通知》(沪安监局质监局)
《关于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 》(沪安监执法〔2014〕33号)
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政策法规体系,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推进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安全管理;
二是完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管理体系和信息化管理系统,严格评审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三是督促企业改造或淘汰落后的工艺技术设备,改善作业环境,提高安全保障能力;
四是强化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五是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推动企业对标检查、对标整改、对标达标,持续改进,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长效机制。
通过努力,实现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作业现场标准化和操作过程标准化,2015年底前所有工贸行业企业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得到明显强化。